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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搅拌设备
推荐使用强制式搅拌机。该设备剪切力强,能确保粉料与水充分混合均匀。严禁使用人工拌和或桨叶式搅拌机。
二、 搅拌流程与时间
总搅拌时间应控制在3至5分钟内,具体可分为两个阶段:
干混阶段:将全部灌浆料干粉投入搅拌机,短暂搅拌(约30秒),使各组分初步混合均匀。
湿混阶段:加入规定量的净水(建议采用饮用水)。先加入约80%的水,搅拌1至2分钟;再根据浆体流动度状态,缓慢加入剩余的水进行调整,继续搅拌1至2分钟,直至获得均匀、无干粉颗粒的浆体。
三、 关键控制要素
用水量:必须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水量范围。任意增减用水量将严重影响流动度、强度、收缩率和竖向膨胀率。
温度:建议拌合水温度控制在15℃-25℃,环境温度宜在5℃-35℃。温度过高会加速水化反应,缩短可操作时间;温度过低会延缓凝结,影响早期强度发展。
连续性:搅拌应连续进行。浆体一旦搅拌完成,应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可操作时间内完成浇筑。严禁对已开始初凝的浆体二次加水并重新搅拌使用。
四、 搅拌效果判定
合格的浆体应质地均匀、颜色一致,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与自流平性,无可见的粉团或泌水现象。搅拌完成后,宜静置约30秒以排出部分大气泡,随后立即浇筑。
搅拌工艺的严格执行,是确保灌浆料达到设计规定的流动性、强度、密实度及耐久性等各项技术指标的基础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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